1. 往返机票为团队折扣机票,不能签转、退换、更改,请组团社务必仔细核对游客的姓名及身份证号,满16周岁须携带身份证登机。请检查客人身份证是否过期。
2.旅游用车用车由旅行社委派正规的车队统一调车,只能确保一人一正座;而且都是具备旅游牌照的专业用车,车况也是在规定范围内的;由此而造成的投诉,旅行社概不受理。因当地游客较多,在游览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塞车、堵车等现象,请游客在游览过程中不要急噪一定谅解,并积极配合好导游的工作。
3.华东报价为综合优惠价,持(老年/军官/记者/导游/学生(教师)证)等属于有优惠条件游客,均不再重复享受优惠!
4.我社导游将严格按照行程安排,请务必将我社行程交给客人,如旅游中客人行程与我社行程不符出现的投诉,我社概不负责。
5. 行程内的另行付费项目也是行程安排内容(请组团社在游客报名时用合同形式说明),但游客可自由选择参与,不参与的团友需在景区门口下车自由活动等候(客人应当选择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活动项目并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事项,等候时间为参与者的游览时间)。导游推荐另行付费景点须掌握原则,全车半数以上方可安排(晚间另行付费项目可不遵循此原则).
6.如遇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航班取消、航班延误,景区管制,塞车等原因)影响行程,旅行社仅负责帮助游客同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造成景点不能游览旅行社只退旅行社所购团队优惠景点门票,如产生损失及增加费用,均由游客自行承担。旅游者必须如实提供真实的个人信息,并告之所持登机证件上的准确名字及证件号码,如因旅游者原因造成无法登机,责任由旅游者自行负责,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后续争议。在旅游行程中,当发生自然灾害、政府管制行为等不可抗力,危及到旅游者人身、财产安全,或者非旅行社责任造成的意外情形,旅行社不得不调整或者变更旅游合同约定的行程安排时,应当在事前向旅游者作出说明;确因客观情况无法在事前说明的,应当在事后作出说明。解决办法:未发生的景点门票按照旅行社和景区的协议价退还。
7.不允许客人离团。如客人私自离团,则视为客人自愿提前终止合同,并自愿放弃合同中未发生的接待事项和费用,我社概不受理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续争议。
8. 南北方存在饮食方面的差异,请旅游者尽量适应当地的饮食习惯,不得因饮食不习惯而投诉。
9.我社对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游客不承担监护权;旅游者须自行保管自己贵重物品,如旅游者因自身原因遗失物品,由旅游者自行负责,旅行社及导游有义务协助寻找或报案,但不负责因此而造成的一切赔偿及相关的任何投诉。
10.游客请认真填写旅行社意见反馈表,意见反馈表将作为处理团队纠纷的重要依据,旅游者必须填
写“游客意见书”,投诉回团后7天内有效,处理结果以在当地填写的“游客意见书”为准,逾期不
予受理。如果旅游者在意见单上填写“欠佳”一栏后,可视为投诉范畴,并在意见单上填写投诉理
由;恕不受理旅游者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请组团社在收客时告之旅游者必须认
真仔细填写,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旅游者自负。
11游客在报名参加旅游团时要认真阅读此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