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资料
1.办理《台湾通行证》需本人持户口本、身份证原件,至户口所在地的政务大厅办理(最迟出团前21个工作日办理);
2.办理《入台证》所需资料如下(出团前10个工作日交齐,遇旺季另议):
(a)成人:半年内2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台湾通行证原件;
(b)小童:半年内2寸白底彩照2张、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1份(如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需分别提供父母户口本所有页复印件)、出生证明、台湾通行证原件;
(c)以上资料中:照片、身份证、户口本均可提供电子档,台湾通行证需要原件。20周岁以下均需按b要求提供资料。
报价包含
长春起止全程机票、机场建设费、燃油税;行程内所列景点第一门票;全程空调旅游巴士;行程所列餐食(若遇在航班上,则为机上用餐);台湾地区旅游酒店住宿;全程专职台湾领队服务、台湾当地优秀国语导游服务;旅行社责任险;在台期间200万新台币旅游人身意外险及3万新台币意外医疗险。
报价不含
1. 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地区通行证》工本费和签注费用;
2. 年龄2周岁以下婴儿收费以实际出票为准,不占机位、车位、餐位;
3. 全程单房差:2000元/人/7晚;(节假日另议)
4. 航班托运行李超重费用、航空保险费以及因航空公司和国家政策性临时调整的机票涨幅燃油税差额费用;
5. 自由活动及转机期间用餐等费用;
6. 因天气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导致飞机延误或取消所产生的一切额外增加费用;
7. 其它一切私人消费。
服务标准
1. 住宿:台湾当地四花旅游酒店双人标准间,酒店入住时间是当天15:00之后,退房时间是次日中午12:00之前。如出现单男或单女的情况,导游有权调整夫妻住宿或安排加床;如单男单女无法拼房或客人有特殊要求住单间,需补齐单房差方可安排(出出团后现补房差以当天酒店门市价收取)。本社将于出发前三天通知是否可以拼房,如未能拼房者,需支付单人房差享用单人间。儿童不占床的均安排与父母同床,儿童占床的均安排加床与父母同房。如遇自然单间我公司有权调整三人房或夫妻分开处理。
2. 用餐:全程视航班时刻含餐,用餐时间在飞机上,落地不补餐,请旅游者自行解决。团队餐不含酒水,10人一桌、八菜一汤,用餐人数不足10人另计。
3. 交通:长春/台北/长春往返经济舱机票(含机场建设费、燃油税),由于全程机票是团体机票,机票属于不能退票、改票及改期;如果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机票的,机票费用均不退还;当地空调旅游车,保证每人一个正座。
4. 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不含需要另行自愿选择的付费项目和私人消费项目)。因台湾费用为整体报价,若由于客人自身原因放弃游览则景点门票不退。
5. 导游:当地中文导游服务,全程专业台湾领队服务。
6. 保险:旅行社责任险、在台期间团队旅游200万新台币人身意外险及3万新台币意外医疗险。
特别说明
1. 温馨提醒:为保证旅游安全,请游客在出行前做一次必要的身体检查,凡有心脏病、高血压、气喘病、癫痫症、精神病、糖尿病、法定传染病、贫血患者、孕妇及行动不便等者,或经医师诊断不宜出游者请勿报名。
2. 出团时成人必须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台湾通行证原件。在台期间请务必妥善保管好台湾通行证及入台证!
3. 根据《旅游法》规定,旅行者不得脱团,如擅自脱团、离团、滞留等,旅行社将向公安机关、旅游主管部门、我国驻外机构报告,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旅游者承担!
4. 请游客如实填写“游客意见单”,处理投诉时我社将以此作为重要凭证。如在意见单上填写“差”一栏,可视为投诉范畴,请在意见单上填写您投诉的理由,我社处理时将以您的宝贵意见作为主要依据;投诉时限为回团后7天内有效,逾期不予受理;恕不受理客人因虚填或不填意见书而产生的后续争议。
5. 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政府行为等)或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意外情况(天气变化、道路堵塞、船班或航班晚点、重大礼宾活动等),导致本次团队旅游行程变更或取消的,产生的损失费用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但我社负责退还游客未发生的费用。
6. 自由活动期间我社不提供车辆、导游服务、餐费等相关服务内容。
7. 游客在自由活动期间出现的意外事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
8. 如游客对相关接待事宜产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向有管辖权的旅游质监所、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协商、投诉解决不成的,向我社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9. 台湾散拼团队16人成团,我社保留团队不足16人时延后发团日期的权利,但会提早30日通知游客。
10.以上报价已包含现在执行的税金及燃油费,如出票前涨幅请客人补齐差价。
12.特殊说明:凡因客人之前有过赴台经历、或有过赴台申请被拒签、或提供资料不真实等个人原因而导致拒签的,所产生的机票、酒店住宿等费用由客人自行承担,与旅行社无关!
1. 旅游意外险;
2. 特别赠送101大楼登顶;
3. 赠送一晚温泉酒店;
3. 苏花公路段赠送火车。